[ 摘记 ]    in《 制度是怎样形成的
要点: 法理学   功利   苏力   
法学从来就不是以其新颖、玄妙、想象力而获得人们的青睐,而是以它的熟悉、便利和重复性而与人们相随。

法学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务实和世俗。世俗并不具有贬义,而只是说它的基础是社会现实,它必须始终关注现实,回答现实生活中普通人关心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法学是一种非常讲究功利的学问。它有时甚至不要求理论,而只是要求人们懂得如何做。
原文出处:《反思法学的特点》 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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