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doucao [ 摘记 ]    2012-10-16 16:46      对所有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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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求法律法规证实?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原文: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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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篇

kedoucao      2012-10-16 17:07
财政部和证监会对于关联交易的界定不同,待查??
较早一篇

kedoucao      2012-10-16 15:56
要点: 标黄部分,体现了公司法少有的、未作“其他情形”补充的规定   收购股份   
《章程指引》: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y]除上述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