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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doucao    2012-10-17 13:50      对所有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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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中规定:(三)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3、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4、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以上证明,2005年,证监会放宽了上市公司对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担保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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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doucao      2012-10-17 13:59
对于反担保的必要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提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中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但是“本通知”没有提到对反担保的要求,应理解为继续保留2003年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7.4.4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应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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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doucao      2012-10-16 17:48
要点: 内控重点关注   五分开   
2002 年1 月,证监会发布的[r]《上市公司治理准则》[/r](证监发 [2002]1 号),也要求上市公司实行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的“五分开”。 2003 年9 月,证监会发布了[r]《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r],对拟上市公司“五分开”提出了可量化的标准。2006年5月,[r]《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