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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doucao    2012-10-17 13:59      对所有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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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反担保的必要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提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中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但是“本通知”没有提到对反担保的要求,应理解为继续保留2003年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7.4.4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7.4.5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7.4.5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而上海交易所推定是没有要求反担保的,理由如下: 第七号 上市公司关于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格式指引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若有,介绍反担保方名称、反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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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doucao      2012-10-19 14:29
要点: 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规定略有不同   关联方   
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4、《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5、《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6、《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7、 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8、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9、 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10、对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审核要求 11、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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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doucao      2012-10-17 13:50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中规定:(三)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3、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4、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以上证明,2005年,证监会放宽了上市公司对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担保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