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9月25日讯(记者 岚枫)财政部会计司与证监会会计部近日联合发布了《我国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2011年执行企业内控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4月30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67家已披露年报公司中,报告期内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有49家,占比达73.1%,仅新华制药1家公司做出了内控无效的结论。
《报告》涉及中国石化、工商银行、中国铝业等67家公司,这67家公司2011年主营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121327亿元,约为中国2011年国内生产总值471564亿元的四分之一。
其中,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有65份,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有1份(中国中冶),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有1份(ST科龙)。
报告期内,因子公司山东新华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对客户授信额度过大导致较大经济损失,新华制药评价内控失效。详细情况为:一、医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缺少多头授信的明确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医贸公司的鲁中分公司、工业销售部门、商业销售部门分别向同一客户授信,造成授信额度过大。二、医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对客户授信额度不大于客户注册资本,但实际业务中对部分客户授信却超出其注册资本。同时,医贸公司也存在未授信的发货情况。
新华制药也成为这67家上市公司中唯一一家内控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公司,披露其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而广船国际存在财务报告会计基础工作方面的内部缺陷,如存货盘查时个别月份没有签名记录、个别内部固定资产转移台账变更记录的及时性以及员工离职软件系统未及时与实际记录核对等。
中国南车则存在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即尚未全面开展IT审计活动,部分子公司存在采购合同评审、工作计划审批等控制活动缺乏可验证的记录或记录不完善的现象。
大连港、四川成渝存在内控制度设计与执行上的缺陷,中煤能源个别所属企业人力资源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物资采购中退货管理不明确、新增部门的业务流程不完善、信息系统中应收应付模块有待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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